关于举办“神华杯·第六届全国煤矿文学乌金奖”评奖的通知

来源:中国煤矿文化网 作者: 时间:2014-09-25 【字体:

中煤文联字〔2010〕4号

 

各有关单位:

全国煤矿文学乌金奖是为培养煤矿文学创作人才、鼓励和繁荣煤矿文学创作而设立的煤炭系统的最高文学奖项。自1984年创办以来,已举办了五届,极大地推动了全国煤矿文学创作活动的蓬勃开展。经研究,定于2010年举办第六届全国煤矿文学乌金奖评奖活动。本届评奖将延续前五届与中国作协联合举办的方式,由中国作家协会与中国煤矿文联联合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作家协会,中国煤矿文联,中国煤矿作家协会

二、评奖标准

第六届全国煤矿文学乌金奖评奖坚持二为方向,贯彻双百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特别注重反映煤矿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富有时代精神的先进文化、塑造社会主义新人的优秀作品,同时也要充分兼顾题材、主题、风格的多样化。

三、评奖范围

凡2005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煤炭行业的职工在全国省、直辖市、自治区、部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出版社)发表(出版)的文学作品;煤炭行业外的作者在全国省、直辖市、自治区、部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出版社)发表(出版)的煤矿题材的文学作品均可参加评奖(暂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及国外出版的作品)。

四、报送作品的具体要求

1、参评作品的体裁样式:参评作品的体裁样式包括:长、中、短篇小说,报告文学(纪实、传记文学),散文集(杂文、随笔集),诗集,文学评论。

2、报送办法:本届报送作品实行公开化原则,作者所在单位,报、刊、出版社及作者本人均可报送。每位作者限报两类体裁的文学作品,每类体裁最多可报送2篇(部)。凡报送的参评作品一式6份,可复印,但必须附原件1份。

3、报送时间:2010年4月1日至5月30日,报送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九区一号《阳光》杂志社,邮编:100013,请在信封上注明神华杯·第六届乌金奖字样。

五、评奖机构及评选办法

本届评奖活动由神华杯·第六届全国煤矿文学乌金奖评奖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评奖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评奖的具体事宜。

评奖委员会分设初审组和终审组。初审组由评奖委员会聘请煤炭系统的知名作家、评论家和文学组织工作者担任,负责筛选报送来的参评作品,并推荐备选篇目供终审组参考。终审组由评奖委员会聘请全国文学界及煤炭行业有影响的作家、理论家、评论家出任,负责审读备选篇目中的作品,并进行讨论评议,最后以无记名方式投票,按体裁分别评出获奖作品。

终审组成员的作品不参加本届神华杯·第六届全国煤矿文学乌金奖评奖评选。

整个评奖工作于2010年10月底结束。评选结果由中国煤矿文联和中国作家协会统一发布,对获奖作品的作者颁发证书及奖金。

神华杯·第六届全国煤矿文学乌金奖评奖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叶慧

电话:01064463817

传真:01064220854

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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