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评奖办公室公告
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征集参评作品和译者的工作于2020年3月1日启动,5月31日截止。经评奖办公室审核,初步认定376部作品符合评奖条例规定的参评条件,其中,长篇小说107部、中短篇小说57部、报告文学37部、诗歌96部、散文79部;初步认定20名译者符合评奖条例规定的参评条件。
现将参评作品目录和参评译者名单在《文艺报》和中国作家网http://www.chinawriter.com.cn公示。若有作品或译者不符合参评条件,请向评奖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至6月30日。
评奖办公室电话:010-64489729/64489815,电子邮箱:junmajiang2020@163.com。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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