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弘扬中华美学精神
从传统的实在自身出发所能够发现的包括“美学精神”在内的“精神”,只是“精神”的古董和“精神”的化石。它是“精神”失去精神活性后的残骸,不是精神本身。只有那些既能存在于传统中又能超越传统,在现时代仍具有活力的东西,才属于精神性的存在。
《狂人日记》插图 李桦
《四世同堂》插图 丁聪
[一] 中华美学精神是个新命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提出“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这是一个新命题,也是实现中华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的一项新任务。这一命题,对当下的艺术创作和美学实践有重要的意义。
中华美学精神不是一个既定、静止的存在,而是一个动态的、不断发展的集合体。中华美学精神至少包含两个维度:一是它蕴含在中华哲学精神之中;二是它体现为一个运动着的历史过程。正因如此,对中华美学精神的传承和弘扬,既不能仅从古典美学自身出发,也不能从舶来的现代美学观念出发;既不能简单地将中华美学精神等同于一般的哲学精神,也不能简单地将中华美学精神划定在追求形式美的范围之内。既然中华美学精神是一个精神性的概念,它除了技术方面的要求,还应包含理想、信念、道德和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目前,人们对于“中华美学精神”的界说是多元的,大家都在从不同角度加以阐释和开掘。在这个时候,理论界尤其有责任探讨中华美学精神的内核究竟是什么。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恐怕见仁见智,但大体弄清楚其内核本质,还是大有好处的。对“中华美学精神”内核的把握,当然可以从公元前人类轴心时期梳理起,亦可从我国多民族音乐、绘画、舞蹈、戏曲、书法等的精神中间加以总结。这方面,我国古代文论界和古典美学研究领域已经做了不少的工作。譬如,把老子的“道法自然”思想、孔子的“礼乐”观以及庄子的“大美不言”论说成是中华美学的根基。这种从源头上归纳中华美学精神的做法,固然有一定道理,可似乎总有“厚古薄今”之嫌。对中华美学精神的认识,应当更加升华,更加凝练,更加具有时代气息。
那么,在习近平同志那里,中华美学精神的内核到底是什么呢?如果依照文艺工作座谈会讲话的文本理解,那么可以说中华美学精神的内核就是崇尚真善美的高度融合。这是一种审美价值观,也是一种独特的美学精神。如果按照艺术社会学和艺术哲学的角度去理解,那么中华美学精神的内核就是美学的高度“人民性”问题,或者说就是艺术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这种中华美学精神的内核,根植于源远流长的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厚德载物”、“以民为本”的思想,是中华民族集体性的审美意识的精髓和灵魂。这种中华美学精神的内核,诚如习近平同志讲话中所解释的,同时含有信仰之美、崇高之美、道德之美、自然之美等多种精神成分。这种中华美学精神的内核,到了新文化运动以后,尤其是到了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和美学观在中国传播以后,它便开始同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美学观和价值观融为一体。中华美学精神在社会现代化的进程中,是经历了改造、蜕变、拓展和创新的。今天我们要传承和弘扬的中华美学精神,是和社会主义的价值观相吻合的美学精神。习近平同志特别强调“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精神”,其道理就在这里。
中华美学精神既然是一种“精神”,那么就不能单纯地把它当做一般的手法、技巧、表征或风格来看待。中华美学精神的传承和弘扬,主要应集中在“精神”层面。当下,亟须传承和弘扬的中华美学精神主要有哪些内容呢?如果用习近平的话来表达,那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抒写、为人民抒情、为人民抒怀”的创作导向精神;“把爱国主义作为文艺创作的主旋律”的精神;“引导人民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增强做中国人的骨气和底气”的精神;推动整个民族具有“一代接着一代追求真善美的道德境界”,保持“永远健康向上、永远充满希望”的精神;就是要“能够启迪思想、温润心灵、陶冶人生”,“让人们的灵魂经受洗礼”,“扫除颓废萎靡之风”的精神;就是“坚持洋为中用、开拓创新,做到中西合璧、融会贯通”的精神。我们把这些思想论述连贯、集结起来,可以说就是中华美学精神在当代的一个理论提升。而这样的表述,是要比通常所谓的“天人合一”、“万物一体”、“物我两忘”、“宇宙生命感”、“意境含蓄”、“气韵生动”、“形神兼备”、“韵外之致”、“感性创造思维”等概括,更能触及当下中华美学精神的实质,更具有新时代感,也更具有实践性品格。
[二] 如何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
中华美学精神的传承和弘扬是有内在逻辑的。这个内在逻辑,倘用习近平同志在纪念孔子诞辰2565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上讲话的说法来表述,那就是运用传统不能食古不化、作茧自缚,不能“一股脑儿都拿到今天来照套照用”,而要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之与现实文化相融相通,共同服务以文化人的时代任务”。如果按照习近平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讲话的说法,那就是“要结合新的时代条件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一个是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一个是要“结合新的时代条件”,这就实际上是指明了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的基本方法和基本路径。
对于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应该说是没有多少人有疑义的。问题是究竟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和办法去传承和弘扬。客观地说,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能否去“结合新的时代条件”,能否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学界和理论界并非都是很自觉、认识都一致的。按照通常的理解,传承和弘扬之间是一个先后的线性关系,弘扬之前先要传承,只有获得传承后,才能去加以弘扬,传承在字面上体现为对传统中华美学精神的一种接受。这似乎没有大错。可是按照这种形而上学的逻辑,中华美学精神的传统就成了一个带有固定性和独立性的静态存在了。
事实上,传统文化也好,中华美学精神也好,它们都是需要以创新来引导继承的。只有通过创新,它们才能使传统存活下来。因之,即便是在“中华美学精神”中寻找某种“不朽”的因素,那这种所谓“不朽”,也不是一种凝固僵硬的东西,而是指它在当代乃至未来仍有一种精神活性。而且这种活性,又可以优化当代的美学生态,使得当今的文艺和审美更加具有朝气与活力。所以说,“中华美学精神”是存在于时间之中的,只是这个时间不能被解释为一种静止的时间,而应当被解释为像真理一样是个流动的过程。换句话说,中华美学精神作为一种“精神”,虽然与传统相关,但却不能单纯从传统自身来认知和解释。这就像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所指出的那样:“从实在和具体开始,从现实的前提开始,……似乎是正确的。但是,更仔细地考察起来,这是错误的。”从传统的实在自身出发所能够发现的包括“美学精神”在内的“精神”,只是“精神”的古董和“精神”的化石。它是“精神”失去精神活性后的残骸,不是精神本身。只有那些既能存在于传统中又能超越传统,在现时代仍具有活力的东西,才属于精神性的存在。
所以说,对于“中华美学精神”的传承和弘扬,既不是一个从古到今的线性推进过程,也不是一个从今返古的逆向反思过程,而是一个螺旋上升的过程。它既要通过弘扬来深化传承,又要通过传承来强化弘扬,在这个双向循环往复中,扬弃式的弘扬处于主导地位。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构建起“中华美学精神”传承和弘扬的辩证关系。
[三] 中华美学精神要有新的成分
我们必须承认,中华美学精神的传承和弘扬“要结合新的时代条件”才能有效落实。而在这种需要结合的时代条件中,马克思主义的介入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这不仅因为马克思主义是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自从现代以来中华美学精神自身就包含着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美学观的成分。
中华美学精神来自中国审美文化的实践,它在发展中既需要内生的动力,也需要外力的激发。而这中间,马克思主义美学思想是最重要的力量之源。中国现代历史表明,马克思主义是适合中国现代国情的,是能够解决中国现代以来所面临的各种问题的,是能够拯救和焕发中华传统文化和美学精神的活力的。从“五四”新文化运动到各解放区的文化运动,从新民主主义的文化到社会主义的文化,都有力地证明了马克思主义所起到的无比重要的作用。马克思主义美学精神,已经融入现代中华美学精神的传统。这,从鲁迅的作品看得出来,从《黄河大合唱》和《白毛女》看得出来,从歌舞史诗《东方红》也看得出来。毛泽东在总结中国现代进程之后曾经这样说过:“自从中国人学会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以后,中国人在精神上就由被动转入主动。从这时起,近代世界历史上那种看不起中国人,看不起中国文化的时代完结了。伟大的胜利的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大革命,已经复兴并正在复兴着伟大的中国人民的文化。”这难道不是非常有说服力地揭示了马克思主义与包括中华美学精神在内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间的密切关系吗?无可否认,现代的中华美学精神,许多都是奠基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美学理论的基础之上的,马克思主义美学观已成为中华美学精神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除此之外,马克思主义介入中华美学精神,还表现在对传统文化“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推陈出新”的方法上面。对待民族文化,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不加批判地笼统地回到传统文化本身,不能认为一切民族文化、一切传统文化都是好的,也不能要求一切都按照古人的方式行事。我们今天讲的中华美学精神,应该是那些对生生不息的民族审美文化有着重要滋养功能的部分。因之,“结合新的时代条件”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理所当然地要把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批判精神包含其中。
按照鲁迅的说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写着中国的灵魂,指示着将来的命运”。中华美学精神之所以能成为民族精神的一种命脉,成为新时代价值观的一个源泉,成为我们在世界审美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一块基石,就是因为我们有科学世界观的烛照和解析,可以为21世纪人类文明作出具有东方智慧的贡献。所以说,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是每位中国艺术家和美学工作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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