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的语图“间性”及其现象学阐释

来源:《中国文艺评论》 作者:于广华 时间:2023-07-2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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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书法的艺术意义根植于线条形式美感,但又无法脱离汉字语义系统,文意与书意如影随形,但书法如何勾连语言与图像符号系统的问题仍悬而未决,我们还需进一步思考书法与语言的内在关联,现象学提供了另一条阐释路径。现象学重返会言说的主体,认为表象上意指关系一一对应的语言符号,实际上充满诸多意义间隙,而书法正是书写过程中的不可见意义间隙的凝结。中华民族在以语言进行意义表达的过程中,同时开启书法“复象”系统,以最为切近语言符号的图像方式再次“言说”语言,指向无法进入可见秩序的“语言的本质”。语言与图像相互穿越,共同建构多维度、动态性的书法艺术意义空间。

【关 键 词】 书法与语言 语图关系 符号学 现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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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晋]王羲之 《兰亭集序》 (冯承素临摹本)(图片来源于网络)

一、书法艺术:介于语言与图像之间

书法作为汉字的书写艺术,其艺术意义主要指向线条形式美感、汉字架构的图式意义,毫无疑问,“文字一旦写成书法,文字的内容便退居次要的地位”。书法艺术是对语言符号意指的超越,指向语言符号系统之外的诸多感性的、非理性的、抽象的图式意义部分。“书法是以汉字为素材,以线条及其构成运动为形式,来表现性灵境界和体现审美理想的抽象艺术。”汉字成为了具有抽象艺术特质的书法艺术的“素材”,汉字的语言符号系统成为书法艺术所超越的对象。

书法艺术本体总是偏向线条图式意义,在当代,我们也往往从视觉艺术、造型艺术、线条艺术等“图像性”维度定位书法,将其划分为美术一类。但是,与西方图像艺术相比,书法线条图式是建立在文字的基础之上的,其线条意义无法脱离语意的影响,张法就对“书法作为一种抽象线条艺术”的定义提出过质疑。他认为,“(书法)不是由点成线形成一个线的抽象世界,而是用笔运行而成字时,要与宇宙中气之流行而成物”。彭锋认为,“书法不像抽象绘画那样是有意味的形式,文字的内容会反过来影响书法的趣味、格调和境界”。某种程度上,书法之所以能够成为中华民族文化精神的重要载体,离不开其与语言文学、社会、道德、历史等意义场域的兼容互渗与潜在关联,书法线条并非一个纯粹的抽象形式构成,书法抽象形式论并不契合书法艺术的基础状况。

如果再次回归书法的基本定义——汉字的书写艺术,我们便会发现,书法艺术意义的生成始终不能脱离其坚实的汉字符号表意系统。从《兰亭集序》《祭侄文稿》《寒食帖》等书法经典来看,书法始终是创作主体进行语言文学、情感表达过程中同时生成的线条艺术样态。书法源于汉字的日常书写,即使在其艺术形式最为成熟之际,也未脱离汉字的日常使用,书法始终脱离不了一种坚实的语言性因素。书法艺术意义是语言、文学等意义表达过程中,多出的那么一部分因素。因此,对书法而言,汉字的语言表意系统至关重要,所以沈鹏强调“中国书法的第一推动力是汉字”,但是,当我们强调书法与语言符号系统的内在关联,强调书法的汉字基底时,书法艺术本体又隐隐地偏向另一方,即线条图式意义,所以沈鹏在强调汉字的重要性之后,紧跟一句“深藏在汉字中的中国书法的基因是线条”。当我们强调书法的书意时,我们又不能背离其汉字符号系统;当我们强调书法的文字基底时,书法又试图超越文意,指向“书意”线条的图式意义。“‘文意’与‘书意’构成了书法的特殊矛盾和特殊本质。无‘文意’则无书法,无‘书意’更无书法。”书法艺术在文意与图意之间摇摆,成为一种语言与图像系统的“间性”存在,书法艺术意义是语言符号系统与线条图式符号系统相互交融、辩证运动的结果。

……

*本文系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当代艺术提出的重要美学问题研究” (项目批准号:20&ZD049)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于广华 单位:四川大学艺术学院

《中国文艺评论》2023年第6期(总第9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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