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新中:中华文化创新发展的方法论思考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姚新中 时间:2017-06-19 【字体:

原标题:中华文化创新发展的方法论思考

习近平同志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指出:“中华民族有着深厚文化传统,形成了富有特色的思想体系,体现了中国人几千年来积累的知识智慧和理性思辨。”“绵延几千年的中华文化,是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成长发展的深厚基础。”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需要我们不忘本来、立足现实、面向未来,从方法论层面深入思考和解答如何实现中华文化创新发展的重大时代课题。

处理好“述”与“作”的辩证关系

尽管不同文化有着不同的起源和演进轨迹,但所有富有生命力的文化都要回答同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在新的时代环境中继承和发展传统文化。就形式而言,文化创新发展有两条途径:一是通过传承间接创新,二是通过建构新的文化形态直接创新。用中国传统文化的术语来说,这两种方法可分别称为“述”和“作”。自老子、孔子、释迦牟尼、苏格拉底、柏拉图等奠定“轴心时代”的人类文明格局以来,一些中西学者所提出的问题和进行的论辩沿袭多于创造,总体上呈现“述而不作”的局面。“不作”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理解:一是受时代条件限制或由于文化本身的缺陷,没有能力“作”;二是因为“述”比“作”更重要,为了避免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式的“妄作”而有意识地“不作”。“述”又可分为两种:单纯的“述”是通过简单重复来接续文化,而自觉的“述”则通过回到以往的问题、通过对已有概念和理论重新进行诠释来实现文化的传承和发展。第二种“述”可以带来比传统文化更为丰富的内容。正如当年孔子的“述”是他对礼崩乐坏的纠错、是阐述其“礼治”“仁政”思想的手段一样,每一代文化人的“述”都具有鲜明的问题意识和时代特色。从这个角度说,“述”的意义在于从新角度反思老问题,并通过创造性的重新诠释,为人们所面对的新问题提供解答。毫无疑问,这样的传承是文化创新发展的有效手段。

“述”中有“作”、以“述”为“作”,或者说,先“我注六经”后再“六经注我”,这既是中华文化传承与发展的特点,也同人类文明传承与发展的一般规律相契合。自“轴心时代”以来,人类文明在广度和深度上不断拓展对人生与世界的认识,同时又不断以不同方式回到“原点”,思考什么是人、人为什么存在、人将要走向何方、人与周围环境的关系、人在宇宙中的位置等重大问题。为回答这些问题,一代又一代思想家设计出种种理论、论辩和思想实验,从孔子关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训示、孟子关于“学问之道无它,求其放心而已”的论断、苏格拉底对“认识你自己”和亚里士多德对“人是政治动物”的论证,到朱熹对“理一分殊”的理解、王阳明对“致良知”的追求、笛卡尔对“我思故我在”的执着、边沁对“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渴望、康德关于绝对命令的建构、黑格尔对绝对理念展开的辨析,再到20世纪存在主义、现象学、分析哲学、哲学诠释学、政治哲学、德性伦理学、社群主义的兴起,都是为了不断深化对人与世界的本质及其相互关系的认识。这些理论和思想融汇历史性与现实性,揭示了文化创新发展的基本规律和本质特征。马克思主义则从以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法国空想社会主义等为代表的人类文明优秀成果中汲取丰富养分,建构了以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旨归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从而成为时代精神的精华,为人类文明发展指明了方向。

除了通过“述”即重新解释和传承来创新,文化创新的另一种方式是直接通过“作”即原创来回应特定时代提出的挑战,解析时代的特殊境遇和需要,构建新的理论体系和文化形态。历史经验表明,社会大变革的时代一定是思想文化大发展的时代。当代中国正在进行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伟大实践,必将为理论创造、学术繁荣和文化发展提供强大动力与广阔空间。如何在新条件、新境遇下实现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弘扬,如何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创新发展中华文化,如何在历史与现实、中国与世界的交汇中形成新的话语体系,都需要对“述”与“作”作出新的解释,对它们之间的关系进行新的建构,进而为中华文化创新发展提供方法论支撑。

处理好“损”与“益”的辩证关系

无论是“述”还是“作”,中华文化创新发展的必要条件是既不忘初心、接续传统,又积极回答时代问题、回应时代需求;既对传统有所割舍、敢于割舍,又立足当前勇于探索、善于探索,敢于走前人未走过的路,为古老的文化开创出一片新天地。

由此来看,促进中华文化创新发展,需要对传统文化有所“损”、有所“益”,有所“取”、有所“舍”。中华文化是在5000多年的历史演进中形成和不断发展的,既包含大量历久弥新、具有恒久价值与魅力的内容,又包含一些具有历史局限性、今天已不合时宜的内容。因此,对传统文化必须进行合理取舍。我们今天探讨中华文化创新发展,也有一个如何辨别精华与糟粕的问题。从一般意义上说,对于那些在专制、封建、僵化体制下制约人的主体性、限制人们自由思考的传统文化内容,必须予以抛弃。任何全盘接受传统文化并试图用其解决当代所有问题的做法,不仅在实践上行不通,在方法论上也无法自圆其说。

促进中华文化创新发展,除了自觉地“损”,还应对传统文化有所“益”。为传统文化“益”什么、如何“益”?在方法论上值得深入探究。中华文化创新发展必须与当今的时代精神相一致,但时代精神不完全等同于社会思潮与社会心理,文化创新发展也不是对社会需求的简单回应。因此,促进中华文化创新发展,需要充分发掘传统文化的时代内涵,同时彰显当代社会思潮与社会心理中蕴含的正能量,并实现二者相互融合、相互促进。这样来看,中华文化创新发展既来源于现实,又必须高于现实。换句话说,中华文化创新发展既不是回到过去、重复“昨天的故事”,也不是随意发挥、一味迎合当前时尚。这两种做法都会割裂传统与现代的联系,是需要加以防范的极端。具体来说,前者是没有主体精神的复古和仿古,一切以过去的观念、礼仪、习俗为基准;后者则成了庸俗文化,认为一切现实都具有合理性,为庸俗、媚俗、恶俗的文化现象贴上合法性、合理性的标签。这两个极端在方法论上都是片面地理解“损”与“益”,要么否定“损”的批判性,要么曲解“益”的建设性,未能在“损”“益”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

中华文化创新发展绝不是脱离实践、远离时代的建构,而是在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基础上,把握社会发展规律,并在此基础上找到新的生长点。同时,文化创新发展不仅是思想层面的创新发展,而且是生活方式、实践方式的变革。使中华文化成为当代中国人的价值基础、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是中华文化创新发展的基本价值取向,也是中华文化创新发展的主要标志。

处理好“文”与“质”的辩证关系

任何文化的发展都涉及形式(“文”)、内容(“质”)及其相互关系问题。孔子曾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这段话虽然是从内外兼修的角度讨论理想人格塑造问题,但也为我们思考中华文化创新发展的方法论提供了有益启示。中华文化的传承、创新、发展,必须兼顾“文”与“质”,不断丰富发展中华文化的表现形式和内涵底蕴。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从先秦子学、两汉经学、魏晋玄学到隋唐佛学、儒释道合流、宋明理学,经历了数个学术思想繁荣时期。在历史长河中,中华民族产生了儒、释、道、墨、名、法、阴阳、农、杂、兵等各家学说,涌现了老子、孔子、庄子、孟子、荀子、韩非子、董仲舒、王充、何晏、王弼、韩愈、周敦颐、程颢、程颐、朱熹、陆九渊、王守仁、李贽、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康有为、梁启超、孙中山、鲁迅等一大批思想大家,留下了浩如烟海的文化遗产。在数千年的历史进程中,中华文化的主流发展趋势是以儒学为主干、以释道为两翼。从形式上说,儒释道三家各有自己的传承方式和路径,形成了不同的学派,从而使中华文化呈现丰富多彩的“文”。如何使这些形式在当代中国人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中得到进一步发展,是中华文化创新发展的重要课题之一。

与形式的创新相比较,内容方面的传承与发展更为重要。无论采取哪种形式,中华传统文化的主流都具有强烈的实践性和时代性,具有鲜明的入世精神。我国古代的儒学宗师、道家大德和佛教高僧之所以能为后世所敬仰,就在于他们审时度势,把握时代需求和时代精神,通过概念、理论和意义体系的建构,汲取其他学派的优秀成分丰富自身。无论是“居庙堂之高”还是“处江湖之远”,儒释道都没有抱残守缺、自我封闭,而是不断加强彼此之间的互通互融,从而形成了中华文化三位一体的“质”。这一坚强的文化内核,是中华文化生生不息、历久弥新的重要支柱。

促进中华文化创新发展,关键在于实现“文”与“质”二者新的辩证统一。当前,有的人过分注重“文”而忽视“质”,把中华文化当作漂亮的外衣,注重文化包装而忽略文化内涵,这种“文化创新”是表象化、浅层次的。同时,也有一些人片面强调文化的“质”而忽略“文”,使文化成为与民众生活割裂的高头讲章、阳春白雪,这是一种书本化而非生活化的创新发展,其生命力和实效性值得怀疑。总之,“文”与“质”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不可偏废,必须兼而有之,方能促进中华文化创新发展。

周虽旧邦,其命维新。中华文化不是僵死的传统,而是日新又日新的有机生命体。如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新的发展进程中,通过“述”与“作”的结合、“损”与“益”的互补、“文”与“质”的相得益彰,使得中华文化适应新的时代需求,在形式和内容上得到更新,这是中华文化创新发展在方法论上的重要课题。一旦在方法论上取得突破,开放、包容、创新的中华文化必将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劲动力,必将照亮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历史进程。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院长、教授)

中华文化 辩证关系 方法论
分享到:
【打印正文】
意见反馈

本页二维码

关闭